4米長罰單
  內容提要:臨近春節,市民劉先生卻很鬱悶,因為他收到了一張足有4米長的交通罰單,他查詢2012年至2013年的違法記錄,結果嚇了一跳,違法記錄有近20項,總共要交4000多元的罰款。
  天津北方網訊 臨近春節,市民劉先生卻很鬱悶,因為他收到了一份特殊的“禮物”——一張足有4米長的交通罰單。
  近20項違法記錄罰款4000多元
  劉先生開一輛北京現代轎車,今年1月,車子該年檢了。按照規定,機動車如果未按期進行年檢是不能上路的。“我打算春節前把車的年檢手續辦妥,以免春節期間走親訪友時耽誤事。”
  前天上午,劉先生開車到西青區一家檢測站驗車,驗車前,他需要把交通違法罰款繳清。
  “我到檢測站的自助查詢機上查詢2012年至2013年的違法記錄,結果嚇了一跳,違法記錄有近20項,總共要交4000多元的罰款”。劉先生把罰單打印出來,足有4米長,“當時周圍的人都看我,我都無地自容了。”
  “車門沒關好”也是罰款理由
  劉先生仔細看了一遍罰單,發現近20項違法記錄中,除了超速、違章停車、闖紅燈等外,還有三項“奇怪”的違法記錄,處罰的理由分別為:“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範圍內懸掛、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”“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”“機動車未按規定鳴喇叭示意”,這三項各罰款50元,各繳納滯納金50元。
  “這三項都只罰了款,但是沒扣分。”劉先生說,“我在車內後視鏡上掛了飾物,後車窗也經常會放一些衣服、玩具,沒想到這樣也會接罰單。還有‘未按規定鳴喇叭’一項,我之前只聽說過不能隨便按喇叭,沒想到不按喇叭也會違章。另外,‘沒關好車門’也屬於違法嗎?我以前都沒聽說過。”
  花錢買教訓以後不再犯錯誤
  隨後劉先生向交管部門進行了查詢,這一查才知道,原來根據《交通違章處罰標準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》規定,上訴三項交通違法行為均應“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。”
  據瞭解,車內擺放掛件,特別是一些不固定的掛件,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容易產生晃動,影響司機視線,分散司機註意力;而車門車廂不關好行駛,容易將人或者貨物甩出,很多出租車因拉運大件行李造成後備廂關不上,便開著後備廂行駛,屬於違法行為;現在很多地方出台了“禁鳴令”,很多人知道不能亂鳴笛,但卻忘記在起步、會車時或路口、人多的地方以及明確有鳴笛標誌的地方,需要鳴笛以引起註意。
  “其實這些在考駕照學交規時都涉及過。”劉先生慚愧地說,“現在我才瞭解,自己平時不在意的壞習慣有這麼大的安全隱患。如今罰款也交了,教訓我也記住了,以後再也不會犯這種錯誤了。”
(編輯:SN0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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